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廖志慧)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相对放宽了对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的管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式各样的理财产品应运而生。据了解,我国目前有30家中外资银行开办了人民币和外币理财业务,理财产品募集量达到4000亿元人民币。
理财产品的推出,让商业银行逐渐跳出了依靠存贷差盈利的传统模式,一些老百姓也从中获益。为鼓励商业银行创新理财产品,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发行保证收益性质的理财产品时,只需向银监会报告就行了。之前,则需要向中国银监会申请批准。此外,商业银行在发售理财产品后5日内向银监部门报送资料即可,之前则需在发售前10日内报送。
新办法还对理财产品风险进行了密切关注。按照新规定,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发生重大收益波动、异常风险事件、重大产品赎回、意外提前终止和客户集中投诉等情况,各商业银行应及时报告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