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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现全国首个建设工程 揭弊博客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7-13 15:13:16 / 个人分类:网文摘录

“揭露黑幕与不公,打击贪腐与犯罪,为司法机关提供线索。”记者日前在浏览网络时发现:一个专业的以“揭露工程弊案”为主要内容的网络博客现身厦门,博客主人自称是“揭弊工程师”,上述那段话正是博主的“揭弊宣言”。

 

在博客首页的公告板,“揭弊工程师”发布告称:“各位揭友!这是全国首个建设工程领域专业揭弊博客。约束性要求:禁止各种违反法律的言论;禁止恶意诽谤、攻击他人;所揭事项须有凭据。

该博客自从6月8日开通至今一个月,点击量已经突破20000人次,其中一篇文章的点击量就达2000次。这个博客主人是谁,他为什么要做这件事?他所揭露的内容都是真实的吗?记者通过多种方式终于与“揭弊工程师”取得了联系,此前他已经拒绝了数家媒体的访问。

博主职业是“造价工程师”? 中.国.站.长.站

“揭弊工程师”告诉记者,他的真实身份是一名“造价工程师”,自从1992年大学毕业以后,一直从事技术、工程预算方面的工作,15年来一直都在建设领域内打拼,在厦门一家建筑企业工作十几年,目前还在从事工程预算报价、工程投标工作。

 

他在文中明确表示:“对文章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无意予主管部门为难,只希望制度的改进和腐败、黑暗交易的减少!”有一点让他备感欣慰的是,起初他只是自己在发帖揭弊,而现在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跟他联系,向他提供一些内幕消息,他说这一点是他所没有想到的。他希望有更多的人关注现行的投标制度。

 

如何保证举报的真实性?从哪里得到举报信息?为什么不拿起电话直接进行举报?面对记者的这些问题,“揭弊工程师”说他本人就是造价工程师,专职做招投标工作的。举报的依据是他本人和业内同行的亲身经历。在他身边有三五个关系成员,专职帮人编制工程投标文件(标书),每天和工程投标打交道。之所以没有采用常规的电话举报,他解释说因为他所揭露的并不是个人或单位,所以并没有具体的一个举报对象。

第一拳打向招投标“抽头费”

 

6月8日,他在博客上发出了第一篇揭弊文章:《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背后的黑幕!!》,将矛头直指现在部分建设工程存在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的现象。他在文章中说:“按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投标文件的合理与不合理的命运,全掌握在那些组成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专家’手里,投标单位或“包工头”找到所谓‘评标专家’,给他们以工程总价1-5%(视工程大小及类别而定)的‘抽头费’。”

“抽头费”是怎么回事呢?就是专家会设法让谁中标,中标者要给他的“回扣费”。由于这些专家“很大部分来自民间或企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是一个临时机构,缺乏有效监管因此出现了一些暗箱操作”。

 

“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第一篇揭露文章出来以后,立刻引起了网友的极大关注,文章阅读人数接近2000人次。此后他的每篇文章均保持了如此高的点击率。现在,该博客已发表文章11篇。据博主介绍,关注他的博客的主要是评标专家、造价工程师、主管部门这三类人群。“刚开始网友的反响很热烈,基本是一边倒的支持声,后来有些既得利益者们开始攻击我们。”博客主人 “揭弊工程师”这样告诉记者。有匿名网友回复说:“博主,向您致敬!多多保重自己!”也有网友直接跟帖回复,披露最近厦门某中心装修工程招投标的黑幕;还有网友对他的行为表示讥笑:“才毕业吧?要不就是书读多了!”

 

“正义的冲动能战胜恐惧”

“有考虑改行,因为见多了黑幕,而且造价工程师有时也会无奈‘造假’。”谈到自己的工作性质和内容,“揭弊工程师”有点灰心。记者注意到,很多网友提醒他注意人身安全,难道他就不怕被人报复吗?“有时正义的冲动会战胜对后果的恐惧。”“揭弊工程师”这样解答了记者的疑问。

 

至于“涉及到个人隐私而被别人起诉”的担心也是有的,但幸运的是目前没有接到任何人的恐吓。因为他一直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和读者们只是通过邮件进行联系。

 

除了开通博客,“揭弊工程师”还将他的文章转发到福建省乃至全国各相关网站。同时,他还将文章打印寄往有关部门,并向市长信箱、市检察院举报信箱、市建设局长信箱、省建设厅长信箱和各大网站等发去公开信或电子邮件。他的网络揭弊取得效果了吗?他所揭露的内容是真是假?本报近期将会继续追踪报道。 中国站.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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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删除 王者之魂   /   2008-10-05 22:16:33
以后有人要转包软基处理的找我呀
联系电话是:13606014393
引用 删除 王者之魂   /   2008-10-05 22:08:04
这不是正常的是,还没出事的时候怎么没人鸟呢?
引用 删除 民生伙计   /   2008-08-09 02:51:13
①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同集片区项目部文件,环东同集建〔2007〕034号。(2007年10月20日)
②  厦门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总指挥部安全保障部会议纪要〔2007〕1号。(2007年11月6日)
③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同集片区项目部文件,环东同集建〔2007〕036号。(2007年11月15日)
④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同集片区项目部文件,工程支付协调会会议纪要。(2007年11月28日)
⑤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确认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2007年12月5日)
⑥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谢子山签字确认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2007年12月7日)
⑦  (2008年2月21日)
⑧  厦门公路局对信访突出问题办理反馈单盖章并由局长助理谢子山签字确认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成为稳控小组成员。(2008年2月25日)
⑨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同集片区项目部文件,环东同集建〔2008〕09号。(2008年3月10日)
⑩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造价咨询中心文件给政府相关部门。(2008年3月13日)
○11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同集片区项目部文件,环东同集建〔2008〕11号。(2008年4月18
引用 删除 环东海域百城...   /   2008-07-14 01:28:35
十一、“东兴建筑”于2007年3月28日进场施工建设,至6月26日,施工工程量及材料款已达400万元人民币,“长洋公司”才肯预借第一笔工程款50万元人民币,至9月6日我公司被长洋公司非法侵占施工工地时止,工程量计工程款2322万元,可是只有借到材料款等共计534万元。
纠纷事因:
十二、 “长洋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没有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给“东兴建筑”,且在“东兴建筑”施工工地即将竣工时故意造成这次工程量纠纷事件,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 “长洋公司”在“东兴建筑”施工工地即将竣工时有意造成工程量纠纷事件,从9月7日开始至今相关部门召开了十几次协调会,“长洋公司”总是以工程量不清楚为由,根本没有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从发生工程量纠纷事件到今天,已经是260多天了,长江航道局与“长洋公司”一直不肯善意解决拖欠“东兴建筑”工程款事宜。到如今“长洋公司”竟然是连“东兴建筑”施工工程量、工程款都不予承认了,严重的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维权经历〔协调过程〕:
    十四、 工程利益层面的问题我们暂不去揭示,可农民工的生计我们必须要取得!从中央到地方对弱势群体的民生都是重视与关注的!
1.   我们在9月1日工地被侵占排挤后,及时向“长航局”E标项目经理陈恳反映情况,当时得到陈恳的答复是9月6日给于协调。
2.   我公司因沙场上都是我们已购进的沙,为了稳定员工们的情绪及和平解决纠纷事件减少损失,我们冒着生命危险,坚持工作到9月6日,当我们到“长航局”E标项目部要求协调,陈恳却变脸说“东兴建筑”和他们“长航局”没有合同关系,叫“东兴建筑”自己去找“长洋公司”。“东兴建筑”当时就去找“长洋公司”马兆胜、陈田灵,得到的却是嘲讽及当地恶势力的围攻辱骂。
3.   9月7日到9月12日我们到环东海域百城建设指挥部同集片区找驻地项目经理张文反映事情经过,均被张文于正在调查为由推托。在这当中“东兴建筑”现场管理人员坚持每天打报告给“长洋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及到现场登记购沙船数,报告恳求因我公司的施工工程量未明确,希望“长洋公司”将每天船数让我公司登记存底,以免日后产生工程量争议,但是到了9月12日,“长洋公司”现场负责人签字给我公司人员且威胁说再也不允许我公司人员到现场登记船数及不肯再提供任何数据。
4.  9月13日“东兴建筑”无奈之下只有把向船队购沙1321船的原始票据送到环东海域百城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谢子山办公室。同时也写了封信给谢子山总指挥,恳请出面协调。
5.   第一次会议于10月20日,由公路局局长助理、环东海域百城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谢子山召开第一次协调会。会议结束“长洋公司”安排人围攻我公司到会人员,最后只有打110电话报警,在警察维护下才安全离开。但当我公司到会人员从西柯派出所出来回厦门住处时,又被两部外地轿车中途拦截,我公司到会人员开车冲了过去后,两部外地轿车还是紧追车后,一直追到厦门岛内,因岛内车多人多,我们才得以摆脱。(会议有录音)
引用 删除 环东海域百城...   /   2008-07-14 01:27:18
环东海域综合治理工程同集片区E标段
农民工艰辛的维权经历报告

工程由来:
一、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业主代建单位(简称:环东海域百城建设指挥部),于2006年12月12日对外公布邀请投标:环东海域滨海旅游道路(凤林至后田段)工程、丙洲海域综合整治工程(试验区)二期工程(简称:“E标项目”)施工招标(招标编号:BCSG2006-13号)。
二、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及定标条件,确定各合同段的中标单位,于2006年12月14日公示各合同段的中标单位;长江航道局(简称:“长航局”)为E合同段中标人, 中标金额2.55亿元。(后增补到近4亿元人民币)
三、 在“E标项目”的建设过程中, “长航局”将工程非法转包给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长洋公司”)。该转包合同约定“长洋公司”只能承接“E标项目”工程总量10%以下工程量,但是“长洋公司”却对外违法分包了“E标项目”90%的工程。
四、 “长江航道局”将其中标的工程全部转包给“长洋公司”, “长洋公司”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东兴公司”及其它人。(严重违反建筑法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更加严重违反了建筑法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五、 “长洋公司”根本没有资格从事建筑活动,“长洋公司”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而且用长江航道局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六、  “长洋公司” 再将建设工程违法分包给福建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东兴建筑”),在施工建设过程中“长洋公司”未按约定支付“东兴建筑”工程款;
七、  “东兴建筑”于2007年3月份开始洽谈并承接“E标项目”工程。在承接“E标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东兴建筑”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八、  “东兴建筑”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严格把关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按照国家的建筑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标准施工。从3月28日进场施工至9月6日监理部门及业主单位行为上已经接受为依据。
九、  “东兴建筑” 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承担了业主的要求及大合同应尽的义务,全面组织安排船队、车队、各种机械设备,及安排现场施工建设、人员管理。并承担了劳务、监工、材料、损耗、燃料、维护、利润、管理、税金、保险等一切费用。参加这次工程施工建设的“东兴建筑”施工队伍、车辆、船队、机械设备上百台,工人达人1000多人。
财务状况:
十、环东海域百城建设指挥部从2007年3月份至9月份拨付给“长航局”5500万元工程进度款,“长航局”同期拨付给“长洋公司”4500万元工程进度款。
引用 删除 农民工   /   2008-07-13 09:52:05
九、E-4地块面积17.4万m2,包含围堰在内18.9万m2,实际方量140万m3以上。该地块可从财政结算到款项7000万元以上。在E-4地块施工中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仅用(含围堰充袋算在内,120万元绞吸船+500万元东兴建筑+30万元围堰充袋+混凝土模袋30万元=680万元)。再加上(8.5万方土100万元+120万元强夯款+350万元东兴建筑沙款)。就这样总共付到工程上的款项只有1250万元。海上清淤因沙船抽沙及绞吸船吹航道所以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在清淤上根本不用付钱。
十、 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在拿到4500万元工程款时就已经直接收取了3250元款项。在E-4地块7000万元工程款上除了应交给长江航道局3%的管理费210万元外, 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在E-4地块造地中净赚5540万元。



长江航道局将其中标的工程全部转包给“长洋公司”, 该公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东兴公司”及其他人,属法律禁止行为。


请看上述内容: 我公司〔这180万注册资金的公司竟能调动到如此多的政府资源〕100%支付余下350万元 ? 是百城建设指挥部的子公司?
厦门公路局局长助理、环东海域百城建设指挥部总指挥、高级水工工程师、包案领导谢子山亲自为违法公司签字盖章确认。


请看上述内容:这家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长洋公司又提到:我公司将东兴公司在E标段剩余的全部工程款350万元发放。
厦门公路局局长助理、环东海域百城建设指挥部总指挥、高级水工工程师、包案领导谢子山亲自为违法公司签字助威。
引用 删除 农民工   /   2008-07-13 09:51:11
〔一〕、 市政府的如此重点工程竟然出现非法转包?
〔二〕、 非法承包者竟然如此嚣张和调动到如此多的社会资源?
〔三〕、 工程的利益人竟然出现如此复杂的社会层面?
〔四〕、 所有关联的各部门(包括政府职能部门)也能如此不作为吗?对我们300多天的申诉,就如此一次次的让声音被庞大复杂的社会关系给掩盖吗?
〔五〕、 工程利益层面的问题我们并不去揭示,可农民工的生计我们必须要取得!从中央到地方对弱势群体的民生都是重视与关注的!
〔六〕、 我们要求主管职能部门组织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尽快给予工程审核!只有审核完毕我们才能去要求我们的所得,而且目前已经拖欠300多天了,社会影响极坏,希望尽快得到结果。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及定标条件,确定各合同段的中标单位,于2006年12月14日公示各合同段的中标单位;长江航道局为E合同段中标人,中标金额2.55亿元。个体老板马兆胜和陈天灵合伙注册了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80万元(就这家公司已经承接了十几亿元工程)。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经邀标议标,实际是商定中标单位后汇了2000万元保证金到长江航道局,经长江航道局再汇到招标中心指定帐号,中标后又开具3500万保函。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就成了E合同段老板,在政府预付工程进度款款项5500万元给长江航道局时, 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就顺利从长江航道局拨回4500万元款项。在这时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就已全部回收其投入的2000万元工程保证金及开具3500万元保函所需款项。然后利用政府重点工程招牌,开始诱骗外地施工队进场施工,然后在工程即将完工时故意制造工程量纠纷事件。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在收回其全部投资后竟然利用当地恶势力想赚钱的心理,与当地恶势力配合,在外地施工队施工工地即将完工时,强行进场施工,造成了工程量纠纷事件。然后用工程量纠纷为理由,拒付工程款。并许愿当地恶势力将外地施工队赶走, 外地施工队施工工程量就归当地恶势力所得。达到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所畏的一箭双雕。
七、 在E合同段E-4地块,先前有广东省绞吸船吹断面方6.5元/m3,到3月结账时,绞吸船因是在滩涂地没有围堰情形下工作的,所以结帐时没有工程量。再加上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有意诱导说股东在商议会补助。然后安排了围堰施工队进场,用绞吸船吹的沙做围堰,对绞吸船说围堰施工的只是充袋部分,按工钱11元/m3结算,围堰的方量还是属于绞吸船。到最后绞吸船还是总结款项不到120万元。
八、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又诱导东兴建筑进场施工,说按图施工等等优惠条件,3月28日东兴建筑进场施工,6月4日施工E-4地块,施工至9月6日,工地即将完工时, 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就利用当地恶势力,故意制造了工程量纠纷事件, 东兴建筑施工工程量计工程款达两千多万元,总预借到的工程款不到500万元。
引用 删除 king   /   2008-07-04 00:12:32
关于长洋公司合同诈骗证据说明

主体特征:
一、 厦门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洋公司”)是马兆胜、陈田灵合谋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及逃避缴纳国家税收而设立的公司,该公司注册资金只有180万元。根本没有资质和资格承接厦门市政府重点工程。
证据附件: ┅┅┅┅┅┅┅┅┅┅┅┅┅┅┅┅┅┅┅┅  第 2 页
二、“长洋公司”设立后,以实施工程合同诈骗犯罪为主要活动。(例如:在同集片区E标段该公司只从长江航道局E标项目部承接到10%以下的工程,可是却对外转包了E标所有工程。同集片区E标长江航道局E标项目经理部拨付工程进度款4500万元到“长洋公司”后,该公司用于工地上的款项不到1300万元,其余款项现已尽数被该公司非法转移走。)
引用 删除 king   /   2008-06-13 11:44:14
关于同集片区E标段拖欠土方工程款报告

厦门市市委督查办 :
一、 我们是是这次参加厦门市政府重点工程环东海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当中一支普通的现场施工队伍、机械设备队伍及运输车队,在承接同集片区E标项目土方围堰工程施工建设中,积极配合东兴建筑保质保量提前完成了施工任务,工地在2007年10月21日已竣工验收合格。
二、  从2007年5月28日我们汽车运输队跟随张效胜队长在同集片区E标段参加运输土方任务和机械设备填筑围堰道路工程, 运输土方量达8万/m3,土头款、运输费及机械设备款这三样款项就达85万元。施工过程中张队长带领施工班组夜以继日加班加点,至今工程款非但分文未取,甚至还贷了高利来现场预付部分款项给土头款及燃油款。张队长多次向长江航道局E标项目经理部及厦门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办理土方分隔围堰工程结算事宜,项目部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脱结算,至今还是分文未取,。政府相关会议我们也都有派代表参加,开始还有提及我们土方车队及机械设备,最后竟然是土方施工部分的款项都不知在哪了?
三、从2007年5月28日施工至今已经是380多天了,长江航道局E标项目经理部及厦门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一直不肯善意解决拖欠我土方施工部分的工程款事宜。更过分的是现如今长江航道局E标项目经理部及厦门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竟然是连我们施工的土方工程量、工程款都不予承认了,这严重损害了我土方施工队、机械队伍及运输车队的合法权益及集体财产。这等于公然无视中央到地方对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无比重视与关注的问题!即使有再大的阻碍,农民工的生计我们还是必须要取得!
我们要求厦门市市委督查办领导协调主管职能部门组织在有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尽快给予确认我们施工的土方工程量、工程款!我们要求尽快归还我们的血汗钱,而且目前380多天的拖欠已经造成极坏的社会负面影响。在这样无限期的拖欠下去,我们已无生存空间了,不得以只有自发组织游行,请市市委督查办领导体察民情,帮我们申请游行线路,我们保证在指定线路有序的进行游行活动,以此来呼吁社会重视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促进建筑单位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特此报告!

(备注:土方自2007年5月28日后至今分文未取)

            


                                        同集片区E标土方队施工组
引用 删除 KING   /   2008-06-13 11:40:40
厦门环东海域综合治理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围海造地工程侵吞财政投资工程款严重

一、 在厦门政府重点工程建设中,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业主代建单位对外招标丙洲海域综合整治工程,8个标段32亿元工程。当中有造价师、设计院、监理公司、业主代单位(个别)、中标单位及当地势力,在工程中标后增补十分离谱的工程项目,增加多个根本不用施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按中标合价结算。财政投资32亿元建设工程款项,实际投到工程项目上的不足18亿元。因为18亿工程款就能完成所有工程。     
二、工程量清单当中有一半以上工程项目分项不用施工,不用施工部分例如:   
1. 水工建筑 : 塑料排水板、土工格栅、排水钢管、编织袋袋装沙、淤泥开挖(链钭船打沙,淤泥回到海里)。
2. 地基处理 :塑料排水板、土工格栅、真空预压、开挖吹填淤泥。
三、工程款结算,参照中标施工合同中条款列举:A. B. C. 就可从政府财政顺利办理结算,将暴利获得工程款部分收入囊中。例如:
A. 工程量清单中所有项目为总价包干,总价包干部分除非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及合同变更等可按相关合同条款约定调整,否则竣工结算时该清单项目价款按中标合价结算。
    B. 工程量清单中所有项目都采用“(设计)实物(体)工程量”计量原则但不限于:各相关施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与规范、设计院正式出版的相关施工图设计文件、交通部颁发的各相关适用工程造价编制依据文件、相关环评报告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相关地形和地勘资料、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C. 工程量清单中所有项目为总价包干部分总价包干部分除非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及合同变更等可按相关合同条款约定调整,否则竣工结算时该清单项目价款按中标合价而保持不变。
综合上A.B.C 条款,造价再高的工程都能顺利从政府财政结算到工程款。
四、厦门环东海域综合治理工程丙州海域治理工程,是政府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款流失严重,流失金额达数十亿元人民币。环东海域综合治理工程表面是政府不用出钱,实际到最后国有资产流失及其严重。违法承包商为谋取暴力时不折手段留下的负面影响及不良隐患及其严重。
五、厦门市公路局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业主代建单位,8个标段(洪塘片区A、B、C 、D同集片区E、F、G、H),中标条件是每个标2000万元保证金,3500万元保函。这些中标者都是个体老板,集资挂靠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中标。
六、举例如下: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及定标条件,确定各合同段的中标单位,于2006年12月14日公示各合同段的中标单位;长江航道局为E合同段中标人,中标金额2.55亿元。后又增补到4亿元。个体老板马兆胜和陈天灵合伙注册了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80万元(就这家公司已经承接了十几亿元工程)。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经邀标议标,实际是商定中标单位后汇了2000万元保证金到长江航道局,经长江航道局再汇到招标中心指定帐号,中标后又开具3500万保函。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就成了E合同段老板,在政府预付工程进度款款项5500万元给长江航道局时, 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就顺利从长江航道局拨回4500万元款项。在这时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就已全部回收其投入的2000万元工程保证金及开具3500万元保函所需款项。然后利用政府重点工程招牌,开始诱骗外地施工队进场施工,然后在工程即将完工时故意制造工程量纠纷事件。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在收回其全部投资后竟然利用当地恶势力想赚钱的心理,与当地恶势力配合,在外地施工队施工工地即将完工时,强行进场施工,造成了工程量纠纷事件。然后用工程量纠纷为理由,拒付工程款。并许愿当地恶势力将外地施工队赶走, 外地施工队施工工程量就归当地恶势力所得。达到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所畏的一箭双雕。
七、 在E合同段E-4地块,先前有广东省绞吸船吹断面方6.5元/m3,到3月结账时,绞吸船因是在滩涂地没有围堰情形下工作的,所以结帐时没有工程量。再加上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有意诱导说股东在商议会补助。然后安排了围堰施工队进场,用绞吸船吹的沙做围堰,对绞吸船说围堰施工的只是充袋部分,按工钱11元/m3结算,围堰的方量还是属于绞吸船。到最后绞吸船还是总结款项不到120万元。
八、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又诱导XX建筑进场施工,说按图施工等等优惠条件,3月28日XX建筑进场施工,6月4日施工E-4地块,施工至9月6日,工地即将完工时, 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就利用当地恶势力,故意制造了工程量纠纷事件, XX建筑施工工程量计工程款达两千多万元,总预借到的工程款不到500万元。
九、E-4地块面积17.4万m2,包含围堰在内18.9万m2,实际方量140万m3以上。该地块可从财政结算到款项7000万元以上。在E-4地块施工中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仅用(含围堰充袋算在内,120万元绞吸船+500万元XX建筑+30万元围堰充袋+混凝土模袋30万元=680万元)。再加上(8.5万方土100万元+120万元强夯款+350万元东兴建筑沙款)。就这样总共付到工程上的款项只有1250万元。海上清淤因沙船抽沙及绞吸船吹航道所以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在清淤上根本不用付钱。
十、 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在拿到4500万元工程款时就已经直接收取了3250元款项。在E-4地块7000万元工程款上除了应交给长江航道局3%的管理费210万元外, 厦门市长洋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在E-4地块造地中净赚5540万元。
→斷罪の翼←<The Ignorant Masses> 引用 删除 Firzen.T   /   2007-07-13 20:48:56
俺就是厦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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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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