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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猛于虎 责任大于天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6-12-27 11:13:10 / 天气: 晴朗 / 心情: 平静 / 置顶(2) / 个人分类:生活五味瓶

        在报纸上、电视上几乎天天都能看到在某某地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了多少人伤亡的报道,这类新闻看多了,心里也就麻木了。因为对此我并不能改变那些已发生的事实,唯有今天写这篇帖子来告诫那些司机朋友们:开车时,请牢牢掌握好自己手中的方向盘! 爱好者博墅&H M,N uHV*`
车祸,已成为当今社会公害,为城市人口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 车祸造成的伤害大体可分为减速伤、撞击伤、碾挫伤、压榨伤及跌扑伤等,其中以减速伤、撞击伤为多。减速伤是由于车辆突然而强大的减速所致伤害,如颅脑损伤、颈椎损伤,主动脉破裂、心脏及心包损伤,以及"方向盘胸"等。撞击伤多由机动车直接撞击所致。碾挫伤及压榨伤多由车辆碾压挫伤,或被变形车厢、车身和驾驶室挤压伤害同时发生于一体。因此,伤势重、变化快、死亡率高。
Nb:Nv {6xz!QD0        一起车祸事故的发生,通常意味着至少两个家庭以上的破碎,至少一个正常的家庭生活被打乱。车辆超载、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等都是导致车祸发生的罪魁祸首。谁都不希望失去亲人,因为那种痛苦让人无法接受…
avQ&r%~]i:F uW0        车祸的发生一般是没有征兆的(不然,没有哪个司机知道有危险还去开车),既然事故已经发生,就应该想办法进行补救,如把伤者送医处理,千万不能一错再错。前些日子曾看过一则新闻,大意是这样的:在四川省某市,一辆奔驰轿车把一个3岁的小孩子撞倒以后,司机将其向前拖了几米,在发现自己车子撞到人以后下车察看了一下,悲哀的是,司机此时并没有将小孩子送往医院,而是发动车子向后倒退行驶,再次从小孩的身上碾过,最终导致小孩子死亡。医生说,小孩子第一次被碾过以后经抢救完全是可以救活的,车子第二次碾压颈部才是致命伤。事后经交警查明,该轿车司机系酒后驾驶!当交警问他为什么将车子第二次从孩子身上碾过,他的回答令我非常震惊,他说,与其撞伤不如将其撞死,因为人死了最多赔偿几十万,而撞伤将要赔偿上百万,所以撞死比撞伤强,这是行内的潜规则。他不知道,他遵守了这个潜规则则给另一个家庭带来了灾难,孩子的父母将要一辈子活在阴影之中。 爱好者博墅ccZ$m:K!@
        一个网友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不能不让人深思,他说:如果小孩不死,而是伤残,以后几十年的医药费谁能承担得起啊??倾家荡产也赔不起啊,还连累家人连累亲属。有些人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轮到你们自己,也不见得有多高尚。(许多跑长途的货车也是这样,避免不了要撞的就一定要保证撞死,搞个伤残什么的,赔也赔不完,这辈子就算在痛苦中挣扎了)。诚然,他的话有些道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都是这种心理?我认为,正是交通事故赔偿的制度出了问题,被那些不良司机钻里空子,最终让他们泯灭了人性。这点尤其要引起立法部门的深思,应加大力度对那些恶意致人死亡的车祸司机的惩罚,早日堵住制度的漏洞,去除制度上的顽疾。
-Sl R"AHG0        强烈呼吁那些司机朋友们:为了您的家人、为了您自己,也为了另一个家庭的幸福,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思想上紧绷安全行驶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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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情感 生活五味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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